她……她竟遇上多年前送她畫筆的大哥哥!?
就因為他陪她共度了那個美麗下午,
更因為他對“蒙馬特”這個畫家村的描述,
從此,“蒙馬特”變成了她的夢想,
所以她來到了這裏……
可是,她萬萬沒想到,她會在這裏遇見他!
而且他還成了一個在路旁幫人素描的畫家!?
更沒想到,她竟然可以跟他相戀,甚至相許一生……
但,假期終究會結束,
一則父親病危的消息,將他喚回國,
從此,他失去了消息,
當她終究忍不住找上了門,
他竟從一個畫家搖身一變成了大總裁,
而且,他,已完全遺忘了她……

楔子


  聖心孤兒院,一幢占地不大的建築物裏,收容了近四十名二到十五歲的孩童。院長是外國修女,她將畢生奉獻予上帝,對院童付出百分之百的愛心,不求回報,只祈望這群小孩擁有快樂人生。

  這天,院裏來了客人,是宇文康和顏鴻獻兩對夫妻。

  他們是很好的朋友,從青春年少一路到中年,求學時期結黨搞怪、事業起步時相互提攜,他們分享彼此的成就與光榮。

  但顏鴻獻的兒子已經十五歲,是個半大不大的青少年,而宇文康夫婦到目前卻還深受不孕困擾,年過四十,他們放棄生育計畫,決定到孤兒院裏領養一名少女。

  客人帶來新衣服、玩具和幾部電腦,小朋友們圍在電腦前,帶著欣悅,跟工作人員學習操作方式。

  小黎從屋外走過,向屋內輕探一眼,便走向後院。

  孤兒院後面連接農家田地,現值農田休耕,一片用來作綠肥的油菜花田,開滿黃橙鮮美。

  小黎坐在水泥地上,拿起蠟筆畫冊,描繪冬末透露的春意,油菜花田間,幾個小朋友相互追逐嬉戲,聽取他們的嬉鬧聲,小黎微皺眉頭撫平。

  “小黎、小黎,你怎麼還在這裏?”

  說話的是袖喬——小黎在孤兒院裏最好的朋友,她們同是十歲,在學校裏念同個年級,小黎常幫她寫功課,而袖喬常替小黎出頭,她們是患難與共的好朋友。

  停下腳步,微微喘息,她撫撫起伏胸口,繼續說話:“小黎,快去換上你最好的衣服,客人想領養十到十二歲的女生,艾艾和雨芬都換好衣服站在院長辦公室前面,你也快一點。”

  小黎搖頭,推推袖喬,要她自己去前面。

  “你擔心客人不挑你嗎?說不定他們富有同情心,不在乎你不說話,硬要你當他們的女兒。”袖喬遊說她。

  小黎仍是搖頭,她聰明實際,敏感而纖細,她不主動去找釘子,不讓自己有機會鮮血淋漓。

  “去啦去啦,你很漂亮的,說不定那對夫妻害怕吵鬧,不喜歡愛說話的小孩子。”她拉拉小黎,硬要拖她到院長室前面。

  小黎合掌拜託,無奈。

  “就當陪我,不要這麼小氣嘛!”袖喬勇敢大膽,個性堅持固執,唯獨沒辦法勉強小黎做事。

  小黎搖頭,拿起畫筆,繼續畫圖。

  “算了算了,我自己去,要是我被人家挑走,變成有錢人家的千金,我連再見都不跟你說。”袖喬賭氣,別過頭,不理她。

  她拉拉袖喬,陪著笑臉,手指壓在額邊,向袖喬說抱歉。

  “每次都來這招,不要愛你了啦!”嘟著嘴,她起身,向小黎扮個鬼臉,跑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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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顏大哥,你覺得我們領養哪個女孩好?”

  宇文太太把資料冊遞到顏鴻獻面前,這個領養計畫,顏家夫妻從頭到尾參與,對宇文夫妻而言,他們在選女兒;對顏家來說,他們是挑媳婦,務必大家都滿意才行。

  “還是聽聽晁寧的想法,將來這女孩要當晁甯的新娘。”

  宇文康把資料卡從資料冊裏取下,在桌上排開。

  晁寧不說話,對於這種無聊計畫,他一點興趣都沒有,他是被逼迫出席的,要是能夠,他肯定轉身走掉。

  然視線掃過資料卡,長髮女孩的容顏落進他瞳仁裏,她非常漂亮,五官是精緻的雕塑品,但吸引他的不是女孩的美麗,而是兩道皺折眉形,他在她眼睛裏找不到焦點,空茫的眼神中帶著消沉。

  “你喜歡她?”宇文太太順著晁寧的目光拿起資料卡。“程黎?嗯,她的確很漂亮,才進聖心孤兒院不久。院長,我們可以見見她嗎?”

  “你們想領養小黎?”

  修女接過她手中卡片,徐徐說道:“小黎的父母親在一場火災中雙雙去世,從那之後,她再沒開口講話。醫生說是心因性毛病,要從精神科著手作治療,這段期間,醫生不斷為她作心理輔導,效果始終不佳,她安靜、不和院童玩耍、成熟得像個小大人,如果領養她,溝通是你們要努力的大目標。”

  “這樣的孩子好帶嗎?我們都忙……”宇文康看看妻子。

  “是啊!我們沒有太多時間照顧小孩,也沒有足夠經驗。晁寧,是不是……”

  “隨便你們。”他酷酷地丟下一句話,走出院長辦公室。

  他對領養不感興趣,一如他對接手宇文叔叔和父親的事業不感興趣。

  經過教室、寢室,他挑人少的地方走,幾個拐彎,他走到孤兒院後方,那裏有個小女孩正在畫圖,筆法粗糙,但專注的表情教人欣賞。

  晁寧在她身邊坐下,五分鐘,她沒察覺他的存在,但他認出她了——那個愁眉苦臉的小女生。

  “鳥不是這樣畫的。”

  晁寧在她發呆間抽走蠟筆,蠟筆很舊了,小小的、短短的,全聚集在一個紙盒裏。

  拿過蠟筆,他在她的紙上添加幾筆,簡簡單單的幾筆,她的小鳥變得生動活潑,她的油菜花田吹過春風、生氣盎然。

  帶著崇拜眼神,她看著他變魔術般的右手。

  “有陽光就有影子,有見光面就有背光面,它們的顏色不會一模一樣。”他喜歡她的崇拜、喜歡她虔誠崇敬的表情。

  他不是多話男孩,但他一面畫畫,一面對她講解,細心仔細,張張合合的嘴巴不見休息。小黎沒說話,但她的眼神鼓勵他,一句一句接下去。

  “你的蠟筆少了很多顏色。”晁寧說。

  並非取笑,是單純地陳述事實,但她還是受傷了,低低眉,她曉得自己的貧瘠可憐。

  別過頭,她不說話,淡淡眼神落在油菜花田裏相互追逐的小男孩們身上,在他們身上,她看見童年——一種她未曾擁有過的東西。

  他沒發覺她受傷,仍然沉醉於圖畫間,他把童年畫在紙上,而她把童年畫在心間,假設那是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。

  “等我回臺北,寄一盒顏料給你,你要好好練習,不管畫出來的東西是醜是美麗,要記住,畫畫本身就是幸福的事情。”

  她同意他的話,畫畫總帶給她幸福,想要玩具時,圖畫給她;想要和樂家庭時,圖畫給她,她的幸福全在想像裏、在畫紙間呈現。

  “有沒有聽過一個叫作蒙馬特的地方?”他突然問她。

  程黎搖頭,她認識的世界很小,眼前的油菜花田是最美麗的一塊。

  “蒙馬特又稱作畫家村,聚集從各地來的藝術家,未成名的、想成名的,他們在一把把小圓傘下替人們作畫,懷抱著對繪畫的崇高理想。

  知道嗎?往往是未成名的畫家才對藝術懷抱理想,等到功成名就時,名氣利益成了嗎啡,吸引著藝術家創作人們喜歡的東西,理想逐漸變成空話。”

  理想對於十歲的小黎來說太難懂,但她喜歡聽大哥哥說話,喜歡看他談起理想時,臉上閃爍的光輝。

  暖暖春陽曬在身上,遠處孩童的嬉戲聲不曾間斷,金黃色的油菜花在他們眼瞳間閃耀,兩人並肩,陌生已遠。

  “小黎、小黎,我有新爸爸、新媽媽了。”人未至,袖喬的聲音先到。

  小黎回頭,轉向袖喬的方向。

  晁寧好奇,他想知道宇文叔叔、嬸嬸挑了個什麼樣的女生,沒看清楚,袖喬已經投進小黎懷抱,她的個子比小黎嬌小,頭埋在小黎頸窩處。

  小黎拍拍她的背,袖喬值得更多疼愛。

  “你看吧,不陪我,以後你想陪也沒機會了。”袖喬噘起嘴,揉掉眼淚,還在為剛才的事不滿。

  小黎用力抱住袖喬,兩個女孩的傷心在分別之際。

  “我乖、我聽話、我一定努力念書,當個有用的人。”看著小黎的手語,袖喬句句回答,這段日子,兩人形影不離,溝通早無障礙。

  轉頭,小黎對著晁寧,她沒見過他,但猜得出他是“客人”。合起雙掌,她望著他。

  晁寧看不懂,袖喬替他翻譯:“小黎要你照顧我,安啦!我才不用人家照顧,你才要人照顧呢!要是死阿泰敢再欺負你,你就寫信給我,我馬上回來把他扁個半死。”

  和袖喬在一起,更突顯出小黎的安靜。

  晁寧扯扯笑意,點頭,算是答應了小黎的要求,拉起袖喬,既然挑好人選,他想他們馬上要回臺北,不說再見,小黎的影像在他腦中清晰。

  看著他們離去背影,小黎歎氣,吞下莫名惆悵,低頭收拾地上畫具,手碰上畫冊時,滿紙金黃亮了她的心,抱住圖畫兒,今天有她最珍視的回憶。

  半個月後,小黎收到一大箱畫具,從畫架、畫板、畫紙到水彩、色筆、蠟筆,各色顏料樣樣俱全。

第一章


  高聳的辦公大樓內傳出咆哮聲,循聲音找去,總裁辦公室裏,兩個男子對峙不下。

  這是父子間的習慣性爭執,他們永遠意見不合、永遠無法溝通,晁寧不明白,為什麼父親有權決定他的生命?而做父親的更不明白,兒子為什麼處心積慮,卯足勁,就為了辜負他的期待?

  “這件事,袖喬也同意,總之你乖乖給我等著當新郎倌,等婚禮過後,乖乖把兩家企業整合在一起。”父親下了最後通牒。

  “同意的人不是我,這個婚禮,與我無關。”晁寧斬釘截鐵。

  他不會乖乖等著當新郎倌,更不要負起什麼鬼責任,多年壓抑,夠了!他再也不要按照別人的目標走。

  “兒子,不要為反對而反對,從小到大,你和袖喬相處得很好。”媽媽開口勸說。

  晁甯是兩家人的共同期待,他的優秀讓長輩們看好,相信他有能力將長輩的心血延續並發揚光大,哪里想得到,臨門之際,他反彈起他們所有計畫。

  “相處得好的兩人就該結婚?”晁寧輕嗤一聲,別過臉。

  “講講道理,當年我們為了你領養袖喬,而事實證明,她的確是個好女孩,她體貼你、尊敬你,把你當成偶像看待,她衷心期盼這個婚禮,現在你臨時反悔,要大家怎麼辦?”

  “領養袖喬從不是我的主意,她是你們的計畫。”

  這個婚禮,他很早就知道,但從沒當過一回事,父親勉強了自己的興趣,為義務責任,他認了,但勉強他的愛情?想都別想!

  “這種說法,對袖喬不公平。”母親拉拉兒子,這些年她和袖喬建立起良好感情,與其說她們是婆媳,不如說是母女更適宜。

  “你們的計畫對我就公平?如果有選擇權利,我不會選擇當今天的自己。”

  “說來說去,你還是生氣我逼你放棄美術系!?”顏鴻獻問。

  兒子的叛逆是從他扔掉一屋子畫具開始,在逼他選擇商業科系時達到最高峰,他們一次次爭執、父親一次次獲得勝利,因兒子身上流著他的血液,遺傳了他超乎常人的責任感,所以顏鴻獻相信,這個回合,他終會贏。

  等兒子接手兩家公司,他們再不會吵架,若干年過去,兒子成了父親,成熟懂事,他將會瞭解自己的一片苦心。

  “你逼我做的事還少了?”他譏諷。

  “我逼你做的每件事,都是為你好。”

  “這種話我聽太多次。”冷哼一聲,老調。

  “什麼時候你才能瞭解我的苦心?要是當年我和你一樣固執,我現在只不過是個窮畫家,哪里供得起你和你母親的優渥生活!?”

  “是啊!看看你那些老同學,不是窮畫家,就是辛苦的教書匠,辛苦了大半輩子,沒名沒利,白白世間走一遭。父親,不是每個人都把名利當成人生的追求目標。”

  反唇辯駁,他的快樂來自畫畫、來自無拘束的生活,但他的生命早早被鋪陳好,說難聽些,他不是顏晁寧、不是獨立個體,只是顏鴻獻的生命延續。

  “你行、你厲害,你不要名利,請問你,你要什麼?”

  “我要快樂。”

  “沒有錢哪里來的快樂?你去問問路邊遊民快不快樂,你去問問那些失業想燒炭自殺的人們快不快樂,他們會回答你,只有錢才會帶給人類快樂!”父親聲嘶力竭。

  “曾經你選擇畫畫為終生職業,不就是因為它能帶給你快樂?什麼原因讓你再也享受不了單純快樂,只能感受紙醉金迷,用金錢堆疊出來的快樂?”

  晁甯的話問進父親心底,問得他無言以對。

  “晁寧,別這樣對你父親說話,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我們好,要不是你父親放棄興趣,追逐你不屑的名利,我們怎麼可能過著人人羡慕的生活!?要不是……”

  “夠了,這些話我聽過太多次,你們不需要一而再、再而三重複,只是,父親大人,你怎肯定,假設你真變成一個窮畫家,守在你身邊的我們不會覺得幸福?”年輕本氣盛,何況他的話字字是道理。

  “窮困不會讓人覺得幸福,別忘記,你的紙和畫具都要用金錢去交換。”顏鴻獻暴吼。

  “好了,別談論這麼嚴肅的話題,如果你真不想結婚,我和袖喬父母親再談談,把婚禮延期半年好不?也許先訂婚……對了!等你從美國出差回來,我們再商談訂婚事宜,你覺得怎樣?”

  母親退一步,她不想把兒子逼緊。

  “隨你,反正那是你們的‘計畫’。”

  說得絕然,背過身,他無配合意願,雖然他不討厭袖喬,甚至把她當親妹妹般疼愛,但那絕不是愛情,他確定。袖喬值得一個愛她的男人,而他,不是這個男人。

  “婚姻大事關係你的一輩子,你不該用這種態度看待。”母親試著和他說理。

  “關係我的一輩子?不是吧,這場婚姻關係你們和宇文叔叔的感情、關係你們對事業的計畫,也關係你們的下半輩子。這個婚姻和誰都有關係,就是不關我的事。”

  不等父母親反應,倨傲的晁寧轉身,走出父親辦公室。

  這個晚上,他整夜無眠。站在落地窗前,看著收拾一半的行李,他下定決心,要為自己活一次。

  第二天,上飛機之前,他親自到銀行領走一大筆現金,在香港等待轉機時,他換了機票,直飛歐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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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年,小黎二十歲。

  她是護士,雖不說話,但負責認真,對待病人如同親人般悉心照顧,她是醫院裏最受病人和醫生歡迎的護士小姐。

  工作兩年,她將存下的每分錢領出來,買了張機票飛往巴黎,那裏有她的目標地——畫家村,蒙馬特。

  是的,二十歲的她決定實現夢想,於是她千里迢迢,來到這裏。

  走上斜坡階梯,一群拿著彩色細繩的黑種男子招攬客人,他們的目標是小孩子,他們會說簡單的中文,例如“兩塊錢”或者“只要一下子”,對於未來,他們也有著夢想!

  走酸了腿,程黎在白教堂臺階前歇歇腳。

  她小心翼翼從包包裏拿出一張畫紙,那是一個大哥哥為她改的圖畫,裏面有嬉鬧的小人兒、有滿地耀眼的油菜花。

  曾經,她的世界只存在灰白色,是他寄來的一大箱顏料替她的人生增加色彩。她沒有天分,畫畫純粹抒發心情,這些年,她腦中不斷播映的畫面,是大哥哥專注畫畫的神情,他的眼睛、他的態度、他自信又驕傲的口氣。

  這些畫面促使了她的巴黎行,她想認識他口裏的畫家村,想看看未成名的、想成名的畫家們。

  歇過腿,喝兩口水,她提起精神,走入教堂後面的畫家村。

  街兩旁,商店林立,賣畫、賣紀念品,川流的觀光客在店鋪間尋找想要的寶藏,程黎沒在裏面多作流連,尋著手上地圖,她很快地找到畫家們聚集的地點。

  幾個太陽傘架起,一張畫板、滿地畫具,畫家們為觀光客作畫,程黎找到她想要的專注表情。

  一枝畫筆,滿紙自信,畫家的筆是他們的生命,在紙上,他們揮灑著觀光客的期盼,也揮灑出自己的心情。多麼美好的職業呵!程黎羡慕他們。

  她慢慢走著,一面觀察畫家背後滿滿掛起的作品,一面欣賞他們臉上的自信滿足,不愛笑的程黎露出笑意。

  “可以幫你畫圖嗎?”簡單的法語傳來,在程黎理解的範圍內。

  她回頭,輕輕對背後的白種男子搖頭。

  “免費!”他補上一句。

  程黎還是搖頭。

  “我的技巧不錯,在這裏,你可以四處打聽,我是數一數二的,許多人想求我作畫,我不是個個都願意為他們提筆,而且我……”

  他拉住她的手臂,說了一大串,可是,除了幾個背過的單字外,程黎串不起他的意思。

  笑意不見了,取而代之的,是微皺的柳眉,她想掙脫對方的手,可他的力氣比想像中大。

  她有些些後悔,醫院裏的同事們曾提議她跟團,免得在人生地不熟的異地,碰到處理不來的問題。眼前這樁,她不確定是否能妥善處理,但心焦是真的。微張嘴,她但願自己能把情況說明白。

  “小姐的態度還不夠明顯?”

  流利的法語從東方男子口中吐出,他拍拍白種男人肩膀,嚴肅的五官是倔傲的。他並不想插手此事,但女孩臉上的無助牽動了他的心。

  “她大概是中國人,你跟她說說,說我是這裏小有名氣的畫者,我很想畫她,如果不會嚇著她的話,我很樂意和她成為朋友。”

  不放棄,他被程黎的神秘氣質深深吸引,拉住顏晁寧,要他幫忙勸說。

  “東方女人對西方男子有強烈恐懼,你不要想太多。”他推推對方,把他推回座位上。

  轉頭,他告訴程黎:“麥克有點瘋瘋癲癲的,不過他的繪畫技巧不錯,如果你打算畫人物肖像,他是不錯的選擇。”

  程黎點頭,對他致謝。

  事情應到此為止,正常的他應該回到位置上面,繼續工作,但他出現幾分不正常,所以他接下話:“你跟團來觀光?”

  她搖頭。

  “自助旅行?”

  程黎低頭,從口袋裏面掏出常備紙筆,在上面寫下一行法文——

  “是的,不過,我沒打算畫肖像。”

  “你懂法文?”

  看她一眼。她用筆和他交談?所以她不能開口說話?晁寧為了她的不能言語惋惜。

  “不多,為了來法國,我做了一些功課。”

  當她知道蒙馬特在法國,她開始自習法文,用最克難的方式。

  “你是日本人,還是韓國人?”看過娟秀字跡,他抬頭問。

  “我來自臺灣。”

  “我也是。”他鄉遇故知,顏晁甯展露笑容。

  “你在這裏工作多久?”她看看他的畫筆和滿手油彩,問。

  “一年,我本以為自己會成為偉大的畫家。”

  他自嘲,當年雄心萬丈,以為自己是最有天分的畫者,沒想到,到了這裏,和他一樣的人才比比皆是。

  “你是嗎?”她把紙遞到他面前。

  “不是。”他搖頭,走回自己攤位。

  程黎跟隨他腳步,到他攤位邊站立。

  “可是你很快樂,不是?”

  一句話,她問進他心底。他快樂嗎?是的,在某個層面上,但他的責任感掩蓋這層快樂,他無法忘懷自己的任性、無法將父母的失望拋諸腦後,事實上,他的罪惡感比快樂更氾濫。

  不對她的話做出感想,他挪出一把椅子擺到自己身邊,示意她坐下。

  程黎坐下,看著紙上生動素描,那是一個老太太的畫像,慈祥笑容栩栩如生。

  “她是我的房東,這個月我繳不出房租,她讓我用圖畫做抵押。”

  “她是個好人。”

  “嗯,她的確是個好人。”晁寧同意,對這個亦師亦友的房東,他有無數感激。“從這裏,你可以看出窮畫家的悲哀。”他想起父親的話,苦笑。

  父親料准了,料准畫家養不活一家人,畫家撐不起一份正常生活。

  “曾經有人告訴過我,蒙馬特又稱作畫家村,聚集從各地來的藝術家,未成名的、想成名的,他們在一把把小圓傘下替人們作畫,懷抱著對繪畫的崇高理想。他說,往往是未成名的畫家才對藝術懷抱理想,等到功成名就,名氣利益成了嗎啡,吸引著藝術家創作人們喜歡的東西,理想逐漸變成空話。”

  “畫家的理想?”他曾經有過,不過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。不回答,他持續手邊工作。

  程黎低頭,把新寫下的一行字遞到他面前——

  “他要我記得,不管畫出來的東西是醜是美麗,畫畫本身就是幸福的事情。”偏頭,她企圖從他眼裏尋找幸福感。

  他回眸看她,歎一口氣。“你說的是理想、是理論,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存在。”

  “不會的,他告訴我,有陽光就有影子,有見光面就有背光面,也許眼前你在背光面,哪一天你找到見光面,會發現生命有趣的地方,多到你無法想像。”

  “看來‘他’對你說過不少話。”挑挑眉,一絲不自覺的挑釁出口。

  “他對我說的話很少,但每句我都記得。”

  “他對你很重要?”

  “嗯,在遇見他之前,我的生命只有灰色,是他送給我許多顏色。”

  “從此以後你不同了?”他的言語中居然含了幾分醋意!?低頭莞爾,晁寧取笑自己。

  “對,他給的顏色教會我認識幸福。”微笑,風自她發梢吹過,她的金黃花田、她的夏日午後,一個大哥哥向她的生命揮舞魔棒。

  落入回憶裏,淺淺笑意噙在嘴角縫隙,閒逸情致浮在她臉龐,側眼,晁寧看得癡了,換過畫紙,他抓起筆,迅速在紙上勾勒她的幸福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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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回神,程黎在畫紙上看見自己,不過寥寥數筆,他勾勒出她的神韻。

  清靈雙眼、小巧紅唇,淡然的眼光裏有著淺淺哀愁,那哀愁是與生俱來的,即使是微笑時候,憂愁仍存。

  程黎沒阻止他,細細看著自己在他筆下成形,他專心、她認真,就像那天午後,金黃陽光、金黃花田,金黃的春天裏有她金黃色的回憶。

  當他停下筆,換程黎提筆。“你把我畫得太好。”

  搖頭,他不認為自己畫得好。“我畫不出你眼裏的憂鬱。”

  “你看錯了,我眼裏有快意,沒有憂鬱。”她否認他的說法,過去一個半鐘頭裏,她滿心滿眼全是愉悅欣喜。

  “假設你承認我是畫家,就必須連帶承認,我有一雙敏銳眼睛,我的觀察入微,很少出錯。”

  他的食指欺上她的眼睛,她一瞬不瞬沒回避。

  “你的眼睛是淡褐色的。”他說。

  程黎沒反對。

  “你的眼眶下麵有淡淡的黑眼圈,昨天沒睡好嗎?”

  搖頭輕笑,在飛機上,很少人能睡好覺。

  “你的五官讓我感覺熟悉,仿佛我曾經見過你。”

  許多人說他冷酷,說他不講話時的表情讓人害怕,但他樂意說話,在面對她時。

  “我也覺得你面熟,我們見過嗎?在臺灣的時候?”

  不是人人都讀得懂手語,所以她練就一身寫字好本領,寫得又快又清晰。

  “我想沒有,如果有,我會記得你。”他篤定。

  法國夏天,太陽九點才漸漸下山,晁寧看看手錶,將近六點,他收拾畫具,將程黎的畫像交給她,第一份工作結束,接下來是另一個工作時段。

  “我該付多少錢給你?”

  她拉拉晁寧袖子,把筆記簿放在他視線前面。

  “不用,是我自己想畫的。”挾起畫具,越過人群,他迅速往白教堂方向走。

  她是該收下畫紙,點頭一聲謝,結束這個觀光景點,但是……她不想,不想結束這個短暫交集,任性也好、衝動也行,程黎隨著自己的心意,小跑步跟在他身後。

  觀光客讓一部部的遊覽車接走了,追人變得容易。她在下階梯時追上他,拉住他的衣角,迫得他回頭。

  送給他一張燦爛笑顏,她的手緊拉住他的不放。

  “你想做什麼?”他皺眉,對他而言,和女孩子的交集,這樣已算太多。

  她做了個吃飯的手勢。

  “要請我吃飯?”他問。

  “好嗎?”她抓起他的手掌,在上面寫字。

  她的手指纖細皙白,幾個輕撫,撫出他莫名悸動,隱隱地,心在胸膛鼓噪,他想抓住她的手,攤平,細看她的手心裏藏了什麼魔法。

  深吸氣,他克制自己,問她:“你住哪個飯店?”

  “還沒確定,不過,我的旅遊手冊上有一些便宜旅館。”

  她抽出包包裏的旅遊手冊,來之前,她背過書,哪條街、哪條路,哪里有便宜旅館,她一清二楚。

  “你沒有訂飯店就一個人跑到法國?”

  程黎點頭,她不害怕的,從小到大,她的人生計畫少得可憐,身為孤兒,沒有父母親人為她的將來做規畫,她習慣且戰且走,學法文、背街道圖,是她為法國行做的唯一準備。

  “你真大膽!”晁寧皺眉。

  她和當年的自己相像,沒周詳準備,提起行李、買下機票便往歐洲行,下了飛機,對未來茫無頭緒,接下來的摸索,連他這個大男人都覺得辛苦,何況是一個連話都不能說清楚的女人。

  程黎聳聳肩,承認自己大膽,醫院裏的同事都念她,臨行,還有人鼓吹她放棄計畫,跟團旅行以保安全。

  她一意孤行,請了假、領出全數積蓄,用一個“窮和尚富和尚”的故事,鼓勵起自己不顧一切,她來了,在她的夢想國度裏,展開旅遊的第一天。

  “你打算待多久?”他問。

  “十幾二十天,錢花完就回去。”她飛快在紙上寫字。

  她打算用最省錢的方法,讓自己在法國多作停留。

  “除了這裏,你還有其他的目的地?”

  “蒙馬特是我唯一想駐足的地方。”

  “你打算把十幾天都耗在這裏?”

  程黎點頭。

  “在這裏,你有朋友嗎?”

  她點點頭,比出食指,指指晁寧。

  “你對陌生人和朋友的分野在哪里?”他反問。

  偏偏頭,她想了一下,在紙上寫下兩個字——信任。

  “我不懂你的意思。”

  “我信任的人,即使只是一面之緣,我拿他當朋友看待;無法信任的人,即便天天相處,我堅持他是陌生人。”

  “你用什麼條件來決定你的信任度?”

  和她“聊天”,晁寧聊出興趣。這種女人太特殊,特殊得他不想拂袖離去。

  “第六感。”她“說”得理所當然。

  “還真符合科學精神。”他嗤笑。

  “第六感一直是我最忠實的好朋友。”

  “除了第六感,你還有什麼好朋友?直覺?想像?還是作夢?”

  “取笑一個不擅長辯論的女人,你有失厚道。”

  她的自嘲引發他的大笑,撫著肚子,他彎腰笑不停。

  “好吧,為了我的有失厚道,我向你賠罪,我有一個沙發,如果願意的話,你可以睡在沙發上面。”

  他的提議同時嚇著兩個人。

  他懷疑自己的動機,卻無法反對這個提議,小小聲音在心底低語,他要留住這個女人,別教兩人錯身而過。

  碰到這種邀約,你怎麼處理?聰明女性懂得防人,敏感女生會婉言拒絕,程黎既聰明又敏感,她不可能不懂這些,可是,她點頭同意了。

  為什麼?他的眼神容易說服人?他的態度誠懇得讓人難以拒絕?都沒有,但她信任他,出自直覺。

  “我很樂意睡在你的沙發,希望它夠大。”

  “以你的身材而言,它足夠你翻身。好了,你的行李呢?”

  他迅速將自己的行為解釋為同情,當年他來到這裏,若不是房東太太對他伸出手,他早已妥協,乖乖回去當他的總裁大人,所以眼前他的行為,屬於高尚聖潔。

  她指指自己背上那只收納兩件襯衫牛仔褲,和簡單盥洗用具的包包。

  “你就這樣子來到法國?”無法置信,至少當年,他還有一件大行李。

  點點頭,在物資充足的世界裏,她過慣簡約生活,就是在臺灣,她的房間也簡單得可以。

  “不行嗎?我以為準備得夠充分了。”她眉開眼笑。

  “算了,我們先回去。”說著,他轉身往前行。

  他的腳很長,大大的步伐一跨,她得小跑步才追得上,所以她專心勤奮,緊緊跟隨他的背影。

  他很高,走在不高的法國人群中,他高出半個頭。她一直想不透的熟悉感,在他詢問她的旅館時,程黎想清楚了,他有雙和“大哥哥”一模一樣的眼神,尤其在作畫時。

  世間有無數種職業,有人喜歡自己的工作,有人不喜歡,不管喜歡與否,多數的人以努力來換得三餐溫飽,少數人將靈魂用在工作上。畫家是這樣的工作,他們賣技巧換得生存,再將生命投注於繪畫之中。

  對於這樣的人,不管成功或失敗,都該給予喝采,可惜,聽得到掌聲的藝術家太少,多數的藝術家總是默默地燃燒生命,做他們認為對的事情。

  在他身後跟著,程黎有點累了。

  然而越跟他,不安的心越見沉穩,眼睛看他、鼻子聞他,不說話的嘴巴喃喃地扯出別人聽不到的話語。

  這是安心,瘋狂地對一個陌生男人的安心,她的下意識、直覺、第六感……所有的“好朋友”都跳出來,為她不合理的安心作支持。

  程黎笑開,笑容在他身後擴大,她從不知道自己的未來在哪里,但在他寬寬的背後,她居然看見未來。

第二章


  繞進小巷子,高高的石牆是法國典型建築物,巷中的房子不高,只有三四層樓,房子很舊了,但每個房間都有一個陽臺,許多住戶在陽臺上面種花花綠綠的鮮豔花卉。

  “到了。”停下腳步,他回頭對程黎說。

  她跟他走進屋內,房子很大,有些陰暗,窗戶透進來幾方陽光,照著坐在搖椅上的老太太身上。

  看見晁寧進門,她堆起一臉笑容說:“回來了,今天生意好不好?”

  “還不錯,先付你一個星期房租,另外,這幅畫免費贈送。”他把畫送到老太太眼前。

  推推金邊眼鏡,湊近仔細看,她滿意極了。“你畫得真好,明天我拿去裱框,我相信總有一天,你會成功。”

  “多謝讚美!”每每面對房東,總讓他輕鬆愜意,她是個體貼懂人且風趣的老太太。

  “咦?你帶朋友回來?”在晁寧身後,她看見嬌小的身影。

  “嗯,她是我臺灣的朋友,到法國玩,想在我這裏住幾天。”不想長篇大論解釋為什麼帶陌生人回家,他用最簡單的話帶過。

  程黎朝老太太微笑點頭。

  老太太拄起拐杖,走近看程黎。“你們臺灣的女生都這麼漂亮?有吃什麼東西保養嗎?”

  “有啊!她們習慣吃仙丹。”晁寧笑說。

  “若不是我老得走不動,我一定要飛到臺灣,吃吃你們的仙丹。”

  她笑開,眼角處出現密密麻麻的魚尾紋,深烙的紋路讓她看起來更加和藹,卸下心防,程黎伸出手和她交握。

  “聽到沒,下回到法國不可以空手來,要帶兩盒仙丹。”他轉身對程黎說。

  她點頭,笑著應和。中國女人的仙丹是什麼?加味逍遙散還是六味地黃丸,這些她恐怕要花點時間研究。

  “小女生,我告訴你,他的畫棒極了,我的房子租過許多畫家,其中,我最看好他。”豎起大拇指,她對晁寧比比。

  “你對每個房客都這麼說。”攀上老太太肩膀,他一派輕鬆。

  “除了你之外,可沒人敢欠我房租,要不是看上你的才華,相信你的未來無限光明,你以為我那麼笨?”

  “謝啦!不能再陪你說話,我趕時間,我先把她帶上去。”向老太太揮揮手,他拉起程黎走向樓梯,一面走,他一面回頭對程黎說:“房東太太人緣很好,經常不在家,能碰上她,算你運氣不錯。”

  她的運氣當然不錯,否則怎會在來到法國的首日碰到同鄉人?怎會在他眼神裏找到曾經熟悉?更怎會打入他的生活,成為他未來的一部分?

  打開房間,他迅速將畫具放下,轉身對程黎說:“等一下我要到PUB打工,你可以在這裏休息。”

  程黎直覺比出幾個手勢後,才想起他看不懂手語,立刻拿起紙筆在上面寫字。

  “我不能跟你去嗎?”她不想和他分離;

  分離!?多奇怪的字眼,他們不過是認識半天的陌生人,她怎能感覺自己已經和他熟悉?

  搖頭,她努力搖去自己的唐突。

  “不行,你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時差調整過來,否則未來幾天會昏昏沉沉。想觀光?身體將是你最大的敵人。”他拒絕。

  他是對的,一整天下來,腦袋的窒息感加烈,雖然心底有無數雀躍,腳步卻免不了疲憊。

  點頭,她同意他,拿下包包,卻發現沒地方可擺。  

  四下打量,他租的是一個十坪大小的房間,除了一張雙人床、一個舊沙發、簡陋的衣櫃和迷你廚房外,還有一組小小書桌,所有空位都讓畫具佔據了,想走路也得另辟空間。  

  “冰箱裏有些食物,肚子餓的話不要客氣,浴室在門後面,記得馬桶和蓮蓬頭不能同時用。”他一面說話,一面把堆在沙發的厚重書本,疊到書桌上。

  他看著她臉上的疑問,回答道:“是管線問題,你用沖水馬桶,冷水會立刻做補充,蓮蓬頭裏的冷水全拿去補充馬桶,流出來的熱水會燙熟人皮。”

  懂了。點點頭,她看他跑出房間,關上門,三秒鐘後,房門被打開,他又出現。“這裏的自來水可以生飲,口渴的話,到浴室接水。”

  來不及等程黎回應,他快遲到了,沖出房門,他悶悶自問:“那麼擔心她做什麼?不過是一個借住幾天的同鄉人。”

  晁寧走了。程黎環視房間,真亂!

  偷偷吐舌,卷起袖子,就從……那張亂得不像話的床鋪開始吧!

  抹布、水桶加掃把,她用最簡單的工具把房間弄乾淨,東西歸類好、灰塵除盡,房間陡然增加好幾坪,暢行無阻,視線所及處,煥然一新。她絕對是個效率極高的精明管家。

  滿意地看著自己的成績,她拿來換洗衣物,走進浴室,不多久,浴室裏響起刷刷聲,半個小時後,晁寧將有一問嶄新浴室。

  她只帶了洗臉的小毛巾,長長的濕發沒東西可包,不過她向來隨遇而安,梳攏了頭髮,她趴在沙發上。

  真是累了!伸個懶腰,半眯眼,她沒有立即進入夢鄉,腦袋裏想的全是那個好心男人。

  他是有才氣的,不管他未來是否成為梵穀或張大千,他都是有才氣的男人。

  碰見他,是她的運氣,在兩幹三百萬人口的臺灣裏,她沒見過他,卻沒想到飛行幾萬公里,他們迢迢千里,在異鄉相識,誰說人與人之間沒有緣分、沒有心有靈犀?

  她睡著,夢境裏全是他,他作畫的專注、他說話的溫儒、他對房東的親切…… 

  在夢境間,他和十年前的小男生重疊,成為同一個人,他拿著蠟筆在她的圖畫裏添加陰影,說:“有陽光就有影子,有見光面就有背光面……”

  她的人生因為他,從背光處走向陽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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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是他的房間!?

  晁寧在門口怔愣半分鐘,最後他認出沙發上的小女人,那是他同情心氾濫的結果。

  這算不算女人的魔術?他從沒想過一個僅供休憩的房間,經由一雙巧手,能出現家的感覺。  

  是的,家……他想家,想生活在親人之間,只是,他的夢想和家的信念相互違背,年輕的他選擇夢想,然午夜夢回,異鄉遊子思念無限。

  打開冰箱,東一瓶西一瓶的啤酒讓她排了隊,前年的乳酪失蹤,過期的臘腸離去,食物量大幅減少。

  拿瓶啤酒,晁寧走到陽臺邊,雜草叢生的盆栽出現新生機,瘦弱的花朵因滋潤而再度抬頭挺胸,他幾乎快忘記它們的顏色。

  洗過澡,他在床邊躺下,手支後腦勺。

  照理,累了一天,他該儘快睡覺,但不肯休憩的雙眼,從自己腳板看到沙發上的女孩。

  她睡得不安穩,翻來覆去,細眉皺緊。

  作惡夢?對異國的不安全感?晁南想起自己初來乍到時,無法成眠的夜裏。

  是同理心,帶著一點點同情,他起身抽過毛毯,走至她身邊,他發現她穿著襯衫入睡,長髮未幹。

  七月的法國日夜溫差仍大,一不仔細容易犯感冒,他拿來大毛巾和吹風機,考慮該怎麼下手,才不至於把她吵醒。

  他的考慮不長,淺眠的程黎醒來,揉揉惺忪睡眼,對他發笑。

  把毛巾和吹風機遞給她,拋下一句:“把頭髮弄幹,沒有保險,在這裏看醫生很麻煩。”  

  她從袋子裏拿出一瓶成藥放在沙發,然後寫字。“我是護士。”

  “做護士就有生病權利?”

  她不同他爭辯,拿起吹風機,三兩下把頭髮弄幹。“你餓不餓?”

  “你餓了?”

  “有一點。”  

  聽過她的回答,晁寧起身,從櫃子裏找到兩包泡面,倒進碗裏,從水龍頭接些生水,然後塞進微波爐,短短三分鐘,泡面煮成。

  這是她第一次見人用這種方式煮泡面。  

  他把書桌搬到床邊,再將熱騰騰的泡面放在桌上,她坐床、他坐在唯一一把椅子上,面對面,吃泡面。

  拿起叉子吃兩口,她在紙上寫下不禮貌問題——

  “在這裏,生活很困難嗎?”

  他認真想她的問題。

  “不難,但如果你堅持過自己想要的生活,很困難。”

  “我不懂你的意思。”

  “只要有一技之長,找個賺錢工作不難,但如果堅持做自己喜歡的工作、堅持自己的理想,那麼,辛苦跑不掉。”晁寧加深解釋。

  這些話他從未和任何人討論過,卻在這樣的夜晚,對一個稱不上熟稔的女人說起。

  “畫家是件辛苦卻不討好的工作,對不?”她問。

  悲憐的瞳眸裏,寫著她特有的淡淡哀愁。

  “對。我們經常在‘想要’與‘必須要’之間掙扎,我們希望每分每秒都用來畫自己想創作的東西,但為求生活,你必須畫別人喜歡的、容易賣出的畫作。”

  “是不是,失去觀眾,藝術便不算藝術?”

  “很可悲的說法,但我不得不承認,你的話中有一部分是對的,藝術的價值常取決於多數人的主觀看法。”

  “所以,我的作法是正確的,我不把畫畫當工作,純粹拿來當娛樂,那麼我的作品價值由我自訂,我說它是藝術它就是藝術,不必考慮任何人的眼光。”

  她的話牽動他的心,是啊!當作品的價值取決於自己、當他決定自己的藝術是藝術、當他不用為了生計鼓吹別人認同他的東西……繪畫在他生命中,會不會更形重要?

  “你喜歡畫圖?”

  “嗯,沒有名師指導,我的圖畫只是小兒科作品,但我在畫畫的過程很快樂,快樂得可以忘記生活周遭所有的不愉快。”

  “你的生活中有很多不愉快?”

  “誰沒有,何況是我?”

  苦笑,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,這句話不曉得是誰創造出來?居然能把人生形容得這般貼切。

  “何況是你?什麼意思?”  

  放下叉子,她的話讓面在他喉間哽住。她不受歡迎嗎?說不上來的心憐浮上,對他而言,那是種近乎陌生的情緒。

  “我無法說話,很多事情、想法,若是沒有足夠耐心,別人很難懂得我的真確意思。”她想簡單帶過。

  “所以你在團體中並不順利?”他想知道更多。

  “我只求別挑起事情,和平是我對人際關係的最大要求,別說這個,我們談談別的話題好嗎。”

  “好吧!為什麼千里迢迢飛到法國?這裏有你想見的人嗎?”他興起新話題。

  “沒有。”  

  “多數的女人到法國旅遊,想看的是香榭裏居的名牌衣服和包包、是凡爾賽宮、是巴黎鐵塔和羅浮宮,很少人會把蒙馬特當成首要目的。”

  “小時候我很貧瘠,十二色蠟筆被我用到剩短短一小截還捨不得丟掉,我常在垃圾桶撿拾同學不要的彩筆,把它們當珍寶似地放進我的紙盒。

  我的圖從未拿過甲,老師總批評我的作品很糟糕,即使如此,我還是喜歡畫畫,只有在畫畫當中,才不會想起討人厭的事。  

  有天,一個大哥哥走到我身邊,他告訴我鳥該怎麼畫、告訴我有關蒙馬特的故事,這裏便成了我的夢想國度,我發誓,只要存夠錢,一定要親自到蒙馬特來,看看大哥口中畫家的理想。”  

  “他是你的鄰居?”

  “我不認識他,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,但他的話始終刻在我心底。是他豐富我的人生,讓我的生命增添新樂趣,相不相信,在那之前,我甚至不太懂如何笑。”

  晁南沉默,這個劇情好熟悉,但他說不出曾經在哪里看過這場景,溫溫的,是他說不出的心情。

  他有強烈欲望,想握住她纖細的小手,他有強烈欲望,想摟她在懷中,輕輕告訴她:“笑是種容易事情,就算沒有那個大哥哥,我也可以教你。”

  他強抑欲望,調開眼光,從見到她的第一眼起,所有的他統統不對勁,想矯正,卻無能為力。

  看他的表情,程黎不曉得自己做錯什麼事情,她把字條遞到他眼前,強迫他看。

  “我說錯話惹你不開心?如果是的話,我很抱歉,換個話題好嗎?”

  “我沒有生氣。”

  搖頭,他是心疼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陌生情緒控制住他。  

  “那我們繼續聊天好嗎?”她有了新嗜好,和他聊天很快樂,快樂得不得了。

  “不早了,明天想不想和我一起去工作?”

  “可以嗎?如果不妨礙你的話……”

  她沒寫完,他先接話:“不會妨礙。”

  伸出大拇指,屈了屈,她用手語向他表達謝意。

  “早點睡。”

  他捧起碗把剩下的面吃乾淨,她也學他,整碗面捧在臉前,小小的臉掩在大大的面碗後,幾乎看不見。

  起身,他們合作,她收拾碗,他把桌椅擺回原位,家的氣氛悄悄形成,他喜歡、她開心,他的家有了她的影響力。

  躺回沙發,蓋起他送過來的毛毯,程黎嗅聞著他的味道——一種讓人身心舒泰的化學因數。

  擁起被,她要睡了。晚安,大哥哥;晚安,好心的畫家先生。  

  程黎閉上眼睛,輪到他睜起雙眼,看著她精緻細膩的五官,晁甯開懷。

  在陌生男人家裏、在陌生男人眼前,她居然能安穩入睡?!佩服,她比他想像的更勇敢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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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晁甯不耐煩對女人好,在他所有經驗中,女人是極為麻煩的動物體,她們弱勢,處處要人哄騙與保護;她們不夠自主,常要男人在她們身前撐起天空。

  你可以說他本性自私,不願為女人做這些事,但……這個小女人,勾動了他的保護欲望。

  晁寧起床,眼睛半眯,偷眼瞧她在迷你廚房中忙碌。

  他不認為那個不像廚房的廚房,能張羅出什麼豐盛餐點,但他聞到咖啡香,貨真價實的咖啡香。

  多久沒聞到這種味道?不記得了,當生活成為最現實的事情、當悠閒不再是生活中的環節,他再沒心情為自己煮一杯咖啡。

  轉身,她的視線觸上他的偷窺,淺淺一笑,她把小託盤端往他的方向。

  咖啡……他聞到,也看到了。她伸手把託盤交給他,再去搬來椅子,充當餐桌。  

  “你到哪里買這些東西?”

  從口袋掏出紙筆,她寫——

  “樓下的小商店,這裏的東西好貴!”

  “當然,它是臺灣的7—Eleven,買日常生活品應該去大型超市。”

  點頭,她懂了,法國也有臺灣的家樂福。

  倒杯咖啡,送到晁寧手邊,喝一口,他喝的是舊時生活回憶。

  “你很早起床?”  

  她擺擺手勢,很簡單的動作,晁寧看懂了,她睡不著,時差問題。咬口吐司,夾了蛋和果醬,味道不錯,他吃進她的用心。

  用過早餐,他起床盥洗,她整理餐具、澆花疊被,在不大的房間裏來來回回,他不覺得奇怪,反而感到溫馨,彷佛一直以來,這裏有個女主人走來走去,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  背起畫架,程黎不等人說,伸手去提他的畫具,不大的木盒子在她手裏變得巨大無比。  

  他走在前面,幾步,回頭,看她提得吃力,調轉腳步,伸手想從她手中接下東西。

  程黎搖頭,她手沒空寫字,只好用表情動作告訴他,她堅持幫忙。

  “隨你。”

  他故意按照自己的節奏走路、故意不回頭、故意不等候,然後在每個轉角處,偷眼瞧她,瞧她氣喘吁吁的身影,費力地提著他的畫具。

  “活該,固執。”

  他在轉角處等五秒,拉近兩人距離,在她即將轉入彎巷時,跨開大步。

  就這樣,一前一後,兩個人來到商店街口,她氣喘如牛,但笑意掛在臉龐,不褪色。

  他受不了了,再度伸手想提走畫具,她搖頭,把身體轉過一百八十度,用背脊護衛手中盒子。

  才覺得女人弱勢、需要人保護,他就碰上一個女人堅持獨立自主,她柔柔的眼眸堅定自己的意志,他拿她沒轍,只好同她放慢腳步。

  兩旁商店陸陸續續開門,程黎一面走,一面看著被推出來的架子,架子上擺滿風景畫,她沒發問、沒說話,只不過定定的眼光,定出她的心思。

  “那是羅浮宮,最有名的玻璃金字塔。”他隨口解釋。

  她轉頭看他,眼裏有濃濃好奇,迫得他不得不繼續說下去。

  “羅浮宮裏展出各時代的藝術作品,最佳代表作除了人人都知道的蒙娜麗莎的微笑之外,還有勝利女神和維那斯等等,維那斯之所以被重視,是因為它的雕刻技術好得讓人吃驚,明明是堅硬的石頭,居然能將人類柔軟的肌肉紋理,表現得栩栩如生。”

  騰出一隻手,程黎拉拉他的衣角,拉住他持續往前的步伐。

  她笑笑,指指處處可見的“蒙娜麗莎的微笑”。

  他懂她的意思,握住她的手,領著她往前走。

  “對於蒙娜麗莎這幅畫,有許多講法,有人說那是達文西的自畫像,有人說那是個懷孕女郎,不管怎樣,達文西的獨特畫法,帶起一片驚豔眼光,如果你夠仔細的話,會發覺不管從哪個角度看它,都會感覺蒙娜麗莎在回看你。這幅畫曾經被義大利人偷走,他用美工刀將圖片割下來,所以現在到羅浮宮看到的圖畫,會比你看到的海報小許多。”

  解說間,他們來到昨天的工作地點,架起太陽傘,擺好小板凳,程黎將他的作品一張張掛在他搭起的架子上面。

  每每排掛一張,她眼裏流露出的欣羡眼神,讓他感覺自己成就非凡。

  “晁寧,你很詐,她是我先發現的。”昨天的白種男人對晁甯說話。

  他聳肩沒回答,低頭把畫架擺好。

  男人繞到程黎身邊,對她說:“你還記得我嗎?昨天……”

  他叫作晁寧?晁甯、晁寧,她低頭在心中默念幾次,由於太專心,以致男人的問話她沒聽見。

  白種男人拉拉她的手,把她的注意力拉到自己身上。

  這個動作惹火晁寧,看著對方不肯鬆開的手,他往兩人方向走去。

  “小姐,你還記得我嗎?”

  程黎點頭,暫且放下手邊工作,凝眼望他。

  “你聽得懂法文?太好了,你肯不肯讓我畫你?”他問得急切。

  “她一整天都會在這裏,你想怎麼畫就怎麼畫。”晁寧拉開他的手,充滿佔有欲地將程黎塞到自己身後。

  “真的嗎?”白種男人大喜。 

  “真的。”他自作主張地替程黎作決定。

  “我不喜歡當模特兒。”她把紙條遞到他眼前。

  “你把他當空氣,做你自己的事情。”

  歎氣,她選擇不反駁,反正世界和平是她的人生標的。

  拿起畫筆,晁寧開始今天的工作,她坐在他身邊,看他畫畫,偶爾他問她幾句話,她用紙條回答;偶爾她想起什麼,問他名家畫作,他盡心解說。

  他們的相處很和諧,和諧得像……像他身邊的位置本就屬於她一樣。

  “你的家人都在臺灣?”她問,純粹好奇。

  “對。”

  “你常回去嗎?”

  “不。”他回答得簡明扼要,顯然對這個話題不感興趣。

  “為什麼?他們不贊成你從事這個行業?”她猜測。

  “所有的父母親都希望自己的孩子當個正正經經的醫生、企業家,而不是個三餐不繼的藝術家。”從前他對父母親的想法憤怒,但一年多的磨練洗禮,讓他不得不承認,他們的確是為他好,雖然方式他並不認同。

  “那是天下父母親的期望,他們希望孩子的未來有保障,別為三餐辛苦奔忙。”她中肯地說。

  “可惜,孩子們總是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情。”

  “我相信你會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點。”她笑著把水遞到他嘴邊。

  他們有心電感應嗎?為什麼她知道他什麼時候口渴、什麼時候需要建議?

  就口喝水,晁寧把這份親昵視為理所當然。

  “像你這樣,把畫圖當成娛樂、把賺錢當成工作?”

  “身為人類,本負有責任,我的責任是養活自己和服務人群,扣掉這些,我有權利用剩餘的時間,替自己創造幸福。”

  她熟讀生活與倫理,公民道德常拿滿分,她知道義務是與生俱來的責任,她認真、她負責,相信只要做得夠好,終會得到回報。

  “你的理論和我的父母親相似。”他取笑她。

  “那麼,我相信他們是對容易相處的夫妻。”

  晁甯和程黎說說笑笑,他們之間的氣氛極好,他們從陌生走向熟悉,不過一天工夫。

  大約是程黎的態度太親切,有她在,晁寧招攬到許多客人,他賣出不少畫作,也替許多觀光客畫素描,這天,他賺進積欠房東太太的租金,也賺進他們的豐富晚餐。

  收拾畫具,他們提前收攤。

  “那麼早?我們要去哪里?”程黎問。

  “去塞納河畔,喝喝所有臺灣女人夢想的左岸咖啡。”

  “那是一家店嗎?”

  “不是,河邊到處是咖啡館,只要在岸邊,通通叫作左岸咖啡。”

  她點點頭,認分地提起他的畫具,輕輕握住他空出來的左手,那是她的工作,她不要不勞而獲。

第三章


  她的時差調整得很快,和他們兩人之間的感覺發展一般快,他們會互相取笑、會聊起天來便忘記星月西沉,他們有說不完的話題、有無數相同的看法,每個相同,總讓他們的心頭一震,震出無數興奮。

  他是不相信一見鍾情的,但他的確對程黎鍾情。

  她誘發了他所有溫柔、抵制了他所有冷漠,晁寧偷偷地自我承認,他喜歡這個不說話女生,喜歡她的恬靜氣質、喜歡她不慍不火的氣度,他的喜歡太多,無法一一列舉。  

  他接受她的觀念,決定把畫畫當成休閒,決定在父親的意見和興趣之間,找到平衡點。

  從此,不必再為了生活向一群不懂藝術的客人推銷作品、不必將自己的心血論斤議價,這個念頭讓他頗為愉快。

  “你對名牌衣服不感興趣。”

  不是疑問句,是判斷句,她從不對櫥窗裏的高價衣服多看一眼,反而把重心放在路邊花販身上。

  “我買不起。”她實話實說。

  “如果買得起呢?你會不會把穿名牌衣當成生活重心?”

  “我想,有很多事情比穿名牌衣值得成為生活重心。”

  “比如?”

  “我是個護士,我覺得照顧病人是很重要的事情。”她隨口舉個例子。

  “你熱愛你的工作?”他猜。

  “在醫院裏,我見到不少狀況,那些狀況讓我感歎世間不公平,我常想,他們做錯什麼事情,要受到這種對待?”

  “什麼狀況?”

  “有次,江醫生做個腦部腫瘤手術,病患是個六歲小男孩,當手術刀打開腦殼,發現瘤的部位和原先評估的不同,他出來向家長解釋有兩個選擇。

  如果繼續動刀,會傷到某部分的腦細胞,小孩將終生無法吞咽,一輩子無法喝水,甚至連唾液都沒辦法咽進喉嚨間。

  第二個選擇是把腦殼縫回去,但是腦部的瘤會一天天長大,直到死亡來臨。

  這叫一個母親如何作選擇?小孩母親當場暈過去。”

  “那是很殘酷的選擇,再繼續說吧!我喜歡看你‘說’。”

  “有個女孩,被男孩子拋棄後喝下鹽酸,喉嚨、食道和胃都受到嚴重灼傷,重建是一條漫漫長路,她的母親天天在枕邊泣,她卻只操心著男孩子有沒有到醫院看她。”

  “這種愛情很可怕。”他說。

  嗯,她點頭同意。“我不知道男孩的什麼地方讓女孩著迷,但用傷害自己的方式逼迫別人愛自己,這種愛情會把所有人都遠遠推開。我們勸女孩應該把愛自己擺在愛別人之前,她只是一路哭著,什麼話都聽不進去。”

  走進凱旋門,七月中了,巴黎的夏天仍帶著幾分寒意。

  斜斜細雨飄落,在凱旋門下,風尤其大,她縮縮肩,身上的雜牌外套保不了她幾分暖意。  

  眼看程黎受凍,晁寧脫下大衣,當頭替她罩上。  

  “臺灣人多半無法適應巴黎的夏天。”

  她點頭同意,把大衣套回他肩上,不為什麼,誰教他也是臺灣人,他們同是副熱帶氣候下的產物,沒道理讓他一個人寒冷。

  “你是客氣,還是不知死活?生了病,在這裏你沒保險,看醫生貴得嚇死人。一他微怒,拉起外套又要拿她當溪魚網住。

  她東躲西躲,躲不掉他的好意。

  雨越下越大,他們沒帶雨具,只好繼續躲在凱旋門下。

  “你提醒過我了,不過你生病,一樣麻煩,所以你也不可以感冒受寒。”她堅持。

  “我是男生,比較不會生病。”他的沙文跳出來支持他。

  風冷得讓她頻頻跳腳,在這麼冷的地方和人用紙筆溝通,倒是稀有經驗。

  “這個理論是錯誤的,知不知道,以自然方式受孕的話,男生的出生率比女生高,可是為什麼二十年後,一男一女的婚姻能成立,男女的人數漸成平均?因為女人命韌,男性夭折率高。”

  “你在詛咒我?”

  “不,我在提醒你,男人是種需要小心翼翼保護的動物。”

  “這句話有看不起男性之嫌,要是你敢大聲用法文說出來,我保證你會當場被亂棒打暈,因為你傷害了男人可憐的自尊心。”

  “我沒有這層考慮,因為我絕對沒有辦法‘大聲’說出來,不管是法語或中文。”她笑笑,把被風吹得亂蓬蓬的長髮拂到一邊。

  “算了,不同你計較我的自尊,既然我們兩個人都生病不得,那麼……”他把大衣穿在自己身上,下一秒,他把她攬進懷間,用大衣將她包在裏面。

  她傻了,這動作分明曖昧。

  這不是屬於情人間的親昵?感冒可以是促成此種動作的原因之一?

  不准她深思,晁寧開口,用法國歷史擾亂她的思緒:“當十六輛馬車拉著拿破崙的靈柩從凱旋門下穿過,老百姓眼中泛著紅光,被流放小島的拿破崙,抑鬱而終……”

  她被擾亂了,接下來的半個小時,她的聽覺裏有“無名英雄火終年不斷”;她的觸覺裏有他壯壯的手臂和穩穩的心跳;她的視覺間是他帶著些微胡渣的漂亮下巴;而她的嗅覺裏,滿滿的是他的體香和淡淡的油彩味道。

  她愛上他,在凱旋門下風大雨大的午後,有拿破崙做證,有一群無名英雄默默為他們祝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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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晁寧帶她去他工作的PUB,她不干擾他工作,還在一邊相助。

  她是那種空氣級人物,存在時,雖不熱烈激昂,但令人輕鬆舒暢。

  有她在,PUB比平常更忙碌,許多人想來看看這位罕見的東方美女,她從不和人交談,輕輕淺淺幾個不帶勾引意味的微笑,勾住了男人心情。

  她不懂調酒,只負責擦拭吧台和清洗酒杯,她的眼光大多落在那個調酒男人身上,彷佛他的一舉一動,是她最重要的觀察。

  下班,程黎跟在晁寧身後,她的腳步小,他的腳步大,如果他不刻意放慢速度,一轉眼間,他們便拉出距離。

  他不喜歡距離,所以在她當跟屁蟲的第二天起,拉她的手走路,變成慣性約定。

  路上行人稀少,尤其繞進小巷後,更是空無一人。

  她和他並肩踏月,在異國的星空下,與浪漫攜手向前。影子在腳底下,一忽兒前、一忽兒後,前前後後,都有兩個人。

  程黎抿唇偷偷笑著。這算不算異國情緣?

  籃球場上空空蕩蕩,平時這裏總聚集許多打球的中學生,籃球架下一顆被遺忘的籃球,孤伶伶躺著。

  “要不要打球?”他突發一語。

  童心大起,程黎將球從他手中抽開,搶到籃下拿起球投高。

  一投再投,怎麼都投不進框框裏,不能怪她,她離中學時的體育課有段距離,但不死心是她的人格特性,所以她越投越興起。

  他慢條斯理走近,她不放手,非要擦板得分,顯顯神氣。

  他取笑她:“籃球不是往天空投就能拿分,要投進籃框才算數。”

  說著,手抄過,他搶下球,轉身,三步上籃,得分!

  “看到沒,這才叫作打籃球,你剛剛那是……放天燈。”

  嚴重侮辱!  

  她瞪大眼睛,用力走到他身前,把球搶回來,用手勢從自己頭頂上方比到他頭上,意思是——以身高欺人,不算英雄好漢。

  抱著球,不運球,她三十步上籃,沒成功。再試一次!

  程黎在籃下找一個最合適投球的位置,把球往上一拋……有了有了,球在框框邊繞圈圈,三圈後……唉,掉出來,不合作的圓形物體!

  “你在搓元宵?”放完天燈搓元宵,她一定很喜歡農曆正月十五。

  手擦腰,她抱住球東看西看,不曉得它為什麼和自己過不去。

  “問題不在它身上。”

  晁南笑笑,輕鬆抄過,他把球送上籃框,得分,接住球往外跑,長射,咚!三分球,成功。

  不信邪,她搶到他身前拿球,這回他不乖乖把球送出去,拍球拍球,左閃右躲,他的動作迅速俐落,程黎怎麼追都追不到籃球。

  什麼小人步數她都使出來,抓衣服、扣手臂、抱腰阻止他前進,她沒參加球隊,想怎麼做都隨心所欲,程黎笑得好開心,卻沒發出半點聲音。

  汗自頰邊流下,她一心追球,眼睛看的是球、手勾的是球,可惜總差個兩三寸,球與她失之交臂。

  “知道嗎?你輸在體型。”

  他輕輕鬆松把玩手中籃球,她的氣喘吁吁一點都沒傳染到他身上。

  她看他一眼,不信邪,跳高,球沒勾到,腳卻絆到他的腳,落地時,重心不穩,幾乎要摔落地面。

  是他反應太敏捷、動作太迅速,一下子,他舍球救人,扶住她腰間,把她拉到自己胸前。

  她猛喘氣,紅暈映在兩頰邊,模樣是說不出的誘人。

  “你在搶菰嗎?那麼拚命。”扶正她,他用袖子替她擦汗,撥開程黎濕漉漉的劉海,他找到彎彎眉形,彎彎的,彎進他心底。

  她不說話,兩隻眼睛直直看他,他口氣裏沒有憐惜,但眼睛有、動作有。

  “不要用這種眼神看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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